不动产证遗失如何补办
不动产证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意味着业主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生活中难免有些粗枝大叶的人会将不动产证丢失。那么不动产证遗失如何补办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动产证遗失如何补办:
1、申请登记
申请人要带上申请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屋不动产中心提出补办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明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和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位置、结构、面积等相关内容。
2、备案查档
提出申请之后,要将不动产证的信息进行备案留档,并缴纳查档册费,再由房管局开具临时收据,对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审核,核实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3、登报声明
备案查档之后,房管局要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要出具一个证明,然后申请人带上证明和临时收据到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进行公告,宣布原证作废。
4、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登报声明之后,申请人要带上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办理具体事宜。
5、勘丈入册
对以上流程无异议的 ,申请人可以在6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房屋勘丈和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6、登记审查核准
勘丈入册之后,要将所有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发证
审核完成之后,房管局若是同意申请人的申请,那么将重新为您补发新的不动产证。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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